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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各零件中心使用的标签类消耗品采购

2024年各零件中心使用的标签类消耗品采购采购项目2024年各零件中心使用的标签类消耗品采购包件询比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货物名称:2024年各零件中心使用的标签类消耗品采购

2.2采购货物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序号

物料名称

物料说明

年使用量(参考)

单位

1

箱签(白)

62*103mm,4000张/卷

460

2

箱签(粉)

62*103mm,4000张/卷

200

3

箱签(黄)

62*103mm,4000张/卷

200

4

箱签(蓝)

62*103mm,4000张/卷

190

5

箱签(浅绿)

62*103mm,4000张/卷

190

6

箱签(橙)

62*103mm,4000张/卷

120

7

箱签(红色空白)

62*103mm,4000张/卷

36

8

中文打印 空白签(无地址)

80*45,4000张/卷

120

9

色带

CRL-220T,W110mm*L300m,10卷/箱

3,000

10

空白标签(粉)

150*100,1000张/卷

20

11

空白标签(红)

150*100,1000张/卷

20

12

空白标签(白)

150*100,1000张/卷

60

13

空白标签(黄)

150*100,1000张/卷

90

14

新借用票(三联)

无碳复写,88*109  100页/本

5,600

15

借用货位卡

85*95mm,黄卡片

40,000

16

工厂器具引取单

R3,四联  100页/本

1,700

17

三包紧急零件标签

100*80mm

12,000

18

内附三包零件标签

100*80mm

50

19

请勿倒置

95*110mm

50

20

易碎品

95*110mm

50

21

防伪标签(圆形)

Φ25 圆标 10000张/卷

800

22

防撕贴封口标签

15*28 5000张/卷

132

23

丰田LOGO标准标签

80*45 4000张/卷

1,500

24

丰田LOGO标准标签(小卷)

80*45 1000张/卷

4,000

25

出库票

白标签无印刷,37*94mm,4000张/卷

2,300

26

入库票

白标签无印刷,41*110mm,4000张/卷

1,200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1

2.5 最高响应限价:有,(含税)人民币1,446,705.00元,单价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成立时间2年以上(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供应商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供应商资质:

供应商的基本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供应商资质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其他要求:需提供有关财务、人员规模、业绩经验等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及评分规则详见文件,得分需在70分及以上。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公司参与。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被列入到一汽集团公司“黑名单”中及一汽丰田“禁止限定类供应商清单”的潜在资格预审供应商不允许参加投标,已参加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031422:00202403200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人民币。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032509:00,温馨提醒,响应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响应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响应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采购)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采购)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视为确认参与采购活动;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采购活动。

7. 联系方式

7.1 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供应商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3F/4F

联系人:戴燕盈

电话:010-59529607

7.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葛鹏飞汪楠

座机:0431-818686740431-81868611

手机:1779004072218626613139

邮箱:gepengfei@faw.com.cnwangnan43@faw.com.cn

7.7 项目投诉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投诉要求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9款

7.8 纪委举报受理渠道

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tftm_jw@tftm.com.cn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jc@ftms.com.cn

 

8. 供应商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供应商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询比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供应商异地开启须知

10.1供应商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启时,供应商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CA进行开启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启失败,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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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时间
07月09日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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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政策
一汽丰田顾客个人信息保护基本方针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丰田销售”)、一汽丰田销售认定的经销商(以下简称 “一汽丰田经销商”)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其各自的母公司、车辆的制造公司及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将“一汽丰田销售”、“一汽丰田经销商”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统称为“一汽丰田”)认为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妥善处理顾客个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邮箱地址等 能够识别顾客个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的信息(以下简称“个人信息”),是企业重要的社会责任。基于此,“一汽丰田”制定了如下的保护个人信息基本方针。
1.个人信息的取得
1)“一汽丰田”于以下情形取得个人信息:
① 销售产品、提供服务时取得的个人信息;
② 为了提供问询对应等取得的个人信息(包括使用来电显示取得的联系方式);
③ 实施各项调查(包括“一汽丰田”委托外部公司实施的)时取得的个人信息;
④ “一汽丰田”取得的其他个人信息。
2)“一汽丰田”将在取得顾客的同意后,取得其个人信息。
2.个人信息的处理
1)关于个人信息的使用
“一汽丰田”根据前述第1.条规定取得的个人信息,将仅在“一汽丰田”内部根据需要进行共享,并且仅为以下目的或其他合法、正当的目的使用:
① 与顾客进行的交易;
② 商品及服务的企划、开发、改善;
③ 发送与“一汽丰田”的产品、服务、宣传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汽车、保险等)相关的信息或通知;
(但在未取得顾客同意的情况下,我们不会发送商业性目的的上述信息或通知)
④ 在产品企划、开发或提高服务质量及顾客满意度等方面,实施的各项调查;
⑤ 顾客问询、联系“一汽丰田经销商”及丰田顾客服务中心时,进行迅速的对应;
⑥ 根据法律规定或政府机关、法院、调解机构、仲裁机构等的通知、指导等而采取的对应;
⑦ 其他取得个人信息时所明示的使用目的。
2)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一汽丰田”根据前述第1.条规定取得的个人信息,在未取得顾客同意的情况下,不会向第三方提供或出售。但是,为了实现上述使用目的,在必要的范围内,会提供给业务受托方。于此情形下,“一汽丰田”会要求业务受托方妥当处理“一汽丰田”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并进行妥善管理。
3)妥善管理个人信息
为了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防止不正当接触个人信息,防止个人信息丢失、损坏、被篡改、泄露等,“一汽丰田”采取了妥善的安全措施,并且将在因前述事由导致事故后采取救济措施。
3.问询等
关于个人信息的相关问询,请就近联系“一汽丰田经销商”或“一汽丰田顾客服务中心”。“一汽丰田”将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进行妥善处理。
·关于就近的“一汽丰田经销商”
【http://www.ftms.com.cn/buy/dealer/index.php】
·“一汽丰田顾客服务中心”
【电话:800-810-1210,400-810-1210】
4.遵纪守法与改善
“一汽丰田”将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并为了妥善处理个人信息而进行持续性的改善,并会将改善内容随时体现在本基本方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