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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GP数据应用系统迭代企划

DDGP数据应用系统迭代企划采购项目DDGP数据应用系统迭代企划包件资格预审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询比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标段名称:DDGP数据应用系统迭代企划

2.2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述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DDGP数据应用系统迭代项目 技术开发服务,具体开发内容详见以下具体要求。

二、开发内容及要求(详细报价内容参考价格上限表)

    本期DDGP数据应用系统迭代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内容

模块

任务描述

方案类

指标&报表体系

管/看/用对标主流传统/新能源车企(三家及以上)

企业级指标体系/报表体系的梳理

开发类

报表层

 新增报表17个
   新增指标40个

触点层

FTMS-PC端权限模块改善
   FTMS-移动端钉钉报表模块建设
   FTMS-地担工具钉钉模块迁移改造
   DLR-PC端DDGP模块建设
   DLR-移动端企微报表模块建设

平台层

 DDGP目标管理模块建设

项目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模块

要求

项目交付能力

1.根据项目不同阶段,进行成果物交付和服务支持
  ① 业务变革设计阶段:产出指标/报表体系,产品功能架构,用户旅程设计等
  ② 产品推广阶段:满足产品上线3个月时间推广支持,并产出改善迭代方案

技术保证能力

1.高并发对应能力:
  在高并发的情况下,保障系统正常、稳定的功能服务,并对高并发解决方式提案
  2.基础架构(INFRA)能力:
  ① 可根据应用系统架构,提供基础环境架构图,包括系统使用的ECS、容器、网络,数据库、中间件等组件的规格和数量
  ② 可提供系统高可用设计方案
  ③ 可提供系统弹性伸缩能力设计方案
  3.系统安全能力:
  具备应用系统开发生命流程安全管理方案,包括从要件、设计、编码、测试和运维整个阶段的安全管理方案

团队经验
 
(需提供近3个月社保)

1.项目执行团队配置:
  ① 团队人员构成:项目经理 ≥1人,技术经理 ≥1人,业务架构师≥1人,数据架构师≥1人,业务分析专家 ≥1人,数据分析专家≥1人,IT开发≥6人,Infra/安全 ≥1人
  ② 开发团队可支持驻场
  ③ 团队人员能力(汽车行业经验,数据应用开发、数据平台/中台)等
  ④ 项目产出文档需100%具备中日文版本,项目汇报需100%具备日语沟通能力
  2.团队人员资质(至少各提供1人):
  ① 项目经理经验:5年以上数据应用项目从业经验
  ② 业务分析专家:5年以上车企业务分析从业经验
  ③ 数据分析专家:5年以上车企数据分析从业经验
  ④ 技术经理经验:8年以上指标/报表开发经验

日程保障要求

1.日程要求:
  ① 24年3月完成项目方案规划
  ② 24年6月完成全部改造升级
  2.日程保障方案要求:日程保障方案≥5个

三、技术开发期限及场所

乙方进行业务开发的期限为2024 315 20246 30

业务开发场所:        北京         

四、验收及支付条款

1、乙方完成全部业务开发后,应以详细的书面文件方式向甲方提交《业务开发完成报告书》及相关技术资料等全部业务开发成果。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全部业务开发成果后7个工作日内,应与乙方共同对业务开发成果进行验收,并签署书面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由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的验收合格通知书。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按照本合同第10条第2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验收合格通知书的交付代表甲方验收完成。但验收合格通知书的交付并不代表甲方对乙方提交的由隐蔽瑕疵成果的认可。如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成果有隐蔽瑕疵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或侵权等责任。

3、验收合格后,如因业务开发成果存在验收时未发现的潜在的缺陷或技术问题致使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应负责再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无偿解决,按照本合同第10条第2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项目全部开发完成,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95%的款项;项目全部开发完成,甲方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65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款项

5、承诺项:

·认同FTMS推行的业界通用系统开发规模评估方法,接受将FTMS或FTMS聘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验收阶段评估结果关联最终结算

·遵从FTMS应用安全开发工作的相关要求

·遵从一汽丰田项目管理标准(应用开发框架)FAF1.0及其迭代标准

·具备系统运行保障能力(7*24小时监控、开发问题对应、半年内QA、运维交接 等)

·接受由供应商造成的约定日期延迟相关费用罚则(参照本合同第10条第4款)

·接受因为业务、环境、需求等变化在预算内进行调整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财务、业绩、人员等条件:

3.1.1资质要求:申请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成立时间2021年1月1日前。

申请人无需直接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资质:

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申请人资质的,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其他要求:

(1) 认同FTMS推行的业界通用系统开发规模评估方法,接受将FTMS或FTMS聘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验收阶段评估结果关联最终结算;

(2)供应商需承诺下记安全相关要求:

? 确保应用安全开发工作费用在本次中标费用中,不得低于5%(应用安全开发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招标费用中)。

? 应用安全开发工作应至少包括应用安全、数据安全方面的要求,需将要求落实在系统业务要件、IT要件、开发测试的各个环节中,保障系统满足《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保2.0》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 项目验收需提交系统《业务要件评审结果》、《系统安全测试结果》、《系统上线应用安全判定表》作为系统已切实落实相关工作的证明,系统上线前不得遗留中高危漏洞;

注:供应商自行选定应用安全开发工作的执行机构,此执行机构应为FTMS认可的具备资质的专业信息安全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具备车企应用安全开发工作项目经验,且不少于3个项目合同;

(3)承诺遵从一汽丰田项目管理标准(应用开发框架)FAF1.0及其迭代标准

(4)具备以下运行保障能力:

①7*24小时监控,使用自动化运维工具

②因开发造成的问题,需免费对应

③交接后6个月内配合运维的QA,并提供及时的报告管理(日报/周报/月报/季度报/年报)

④交接符合FAF标准,确保开发至运维的高质量交接

(5)接受由供应商责任造成的约定日程延迟的相关费用责罚

(具体细则合同中体现)

(6)垫付金额≥500万元

以上要求均需提供承诺

需提供有关财务、人员规模、业绩经验等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及评分规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分公司资格预审申请。

3.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被列入到一汽集团公司“黑名单”中及一汽丰田“禁止限定类供应商清单”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允许参加投标,已参加的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至少入围3家,不超过4家,按百分制计算,得分须在70分以上(含70分)合格,合格数量≥4时,按照评分顺序选定4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24年02月22日20:002024年02月28日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5.2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

5.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9日09:00。温馨提醒,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申请信息。

6.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8. 联系方式

8.1 申请单位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申请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8.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递交等

8.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8.4 财务专员

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8.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3F/4F

联系人:孙小迪

电话:010-59529627

8.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采购项目负责人:葛鹏飞汪楠

座机:0431-818686740431-81868611

手机:1779004072218626613139

邮箱:gepengfei@faw.com.cnwangnan43@faw.com.cn

8.7 项目投诉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投诉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0.7款

8.8 纪委举报受理渠道

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tftm_jw@tftm.com.cn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FTMS_jc@ftmc.cn

 

 

9. 申请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资格预审或采购活动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申请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等资格预审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申请人, 无论申请人下载与否,均视同申请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1. 申请人异地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知

11.1申请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1.2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申请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CA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环节的解密操作;

11.3若在规定的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内,由于申请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视为撤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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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政策
一汽丰田顾客个人信息保护基本方针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丰田销售”)、一汽丰田销售认定的经销商(以下简称 “一汽丰田经销商”)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其各自的母公司、车辆的制造公司及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将“一汽丰田销售”、“一汽丰田经销商”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统称为“一汽丰田”)认为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妥善处理顾客个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邮箱地址等 能够识别顾客个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的信息(以下简称“个人信息”),是企业重要的社会责任。基于此,“一汽丰田”制定了如下的保护个人信息基本方针。
1.个人信息的取得
1)“一汽丰田”于以下情形取得个人信息:
① 销售产品、提供服务时取得的个人信息;
② 为了提供问询对应等取得的个人信息(包括使用来电显示取得的联系方式);
③ 实施各项调查(包括“一汽丰田”委托外部公司实施的)时取得的个人信息;
④ “一汽丰田”取得的其他个人信息。
2)“一汽丰田”将在取得顾客的同意后,取得其个人信息。
2.个人信息的处理
1)关于个人信息的使用
“一汽丰田”根据前述第1.条规定取得的个人信息,将仅在“一汽丰田”内部根据需要进行共享,并且仅为以下目的或其他合法、正当的目的使用:
① 与顾客进行的交易;
② 商品及服务的企划、开发、改善;
③ 发送与“一汽丰田”的产品、服务、宣传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汽车、保险等)相关的信息或通知;
(但在未取得顾客同意的情况下,我们不会发送商业性目的的上述信息或通知)
④ 在产品企划、开发或提高服务质量及顾客满意度等方面,实施的各项调查;
⑤ 顾客问询、联系“一汽丰田经销商”及丰田顾客服务中心时,进行迅速的对应;
⑥ 根据法律规定或政府机关、法院、调解机构、仲裁机构等的通知、指导等而采取的对应;
⑦ 其他取得个人信息时所明示的使用目的。
2)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一汽丰田”根据前述第1.条规定取得的个人信息,在未取得顾客同意的情况下,不会向第三方提供或出售。但是,为了实现上述使用目的,在必要的范围内,会提供给业务受托方。于此情形下,“一汽丰田”会要求业务受托方妥当处理“一汽丰田”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并进行妥善管理。
3)妥善管理个人信息
为了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防止不正当接触个人信息,防止个人信息丢失、损坏、被篡改、泄露等,“一汽丰田”采取了妥善的安全措施,并且将在因前述事由导致事故后采取救济措施。
3.问询等
关于个人信息的相关问询,请就近联系“一汽丰田经销商”或“一汽丰田顾客服务中心”。“一汽丰田”将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进行妥善处理。
·关于就近的“一汽丰田经销商”
【http://www.ftms.com.cn/buy/dealer/index.php】
·“一汽丰田顾客服务中心”
【电话:800-810-1210,400-810-1210】
4.遵纪守法与改善
“一汽丰田”将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并为了妥善处理个人信息而进行持续性的改善,并会将改善内容随时体现在本基本方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