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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维修资料制作(仓储物流)

2024年度维修资料制作(仓储物流)采购项目SP物流和仓储及相关业务项目、服务用品仓储和物流项目、维修资料仓储和物流项目包件资格预审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询比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标段名称:SP物流和仓储及相关业务项目、服务用品仓储和物流项目、维修资料仓储和物流项目

2.2项目概述:

SP物流&仓储及相关业务项目技术条款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SP物流&仓储及相关业务

1.2 业务范围及技术要求

1.2.1货物内容:FTMS所有车型的店头SP物料、用品等

1.2.2范围:全国

1.2.3物流要求:根据活动排期,提供经济可行的物流运输及仓储服务(首次:合同生效日前免费完成FTMS原仓库货品转移和清点工作)

1.2.4服务:

· 提供FTMS专用仓储,及日常出入库报表管理;

. 设置专人与FTMS对接,实时信息快速信息沟通;

. 提供物流信息汇总、汇报机制(物流进度、送达时限、发货明细等);

. 提供满足不同物流运输要求的运输方案,可以应对不同品类物品的包装、物流方案;

. 提供物流信息电子化、数据化管理机制;

. 提供日常客服以及应对DLR投诉的对应措施和机制

服务用品仓储&物流项目技术条款

1.3 项目名称 服务用品配送

1.4 业务范围及技术要求

1.2.1仓储:库存货物的保管、包装、分拣、入库、出库及办理货物保险等;

(首次:合同生效日前免费完成FTMS原仓库货品转移和清点工作)

1.2.2物流:提供存放货物的运输物流服务(包括运输货物的包装、运输等相关业务)

1.2.3驻场服务:

驻场人员:主管 1 名;担当1-2名;

驻场业务:接服务用品订单收集、发送业务产生的仓存模块数据录入工作,具体如下:

·每月18日前,驻场人员按照要求将上月16日-当月15日期间发生的出入库数据录入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简称FTMS)指定的金蝶仓存系统模块,并保证录入数据与实际出入库相符;

·收集FTMS指定各担当、各事业体所发出的有偿、无偿品订单,并按照FTMS要求发送,及对所发送的订单做到货状况的各类跟踪查询;

·对应FTMS指定各担当进行的库存管理、库存时时查询及在库货品安全库存预警提示等业务;

·每月定期向FTMS指定各担当汇报库存及发货情况;

·对接FTMS财务部,提供各类报表及有偿品订单所开出的发票整理邮寄;

·负责FTMS全国经销店主表信息维护;

·对应FTMS各担当特殊业务需求;

·费用:无偿提供该项服务。

1.2.4 系统对接:能与FTMS DMS系统对接,并在合同生效日前一周完成与DMS系统的对接及测试,合同生效日当天可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1.5 项目期限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待定,以实际发生为准)

1.6 付款方式 季度进行

2、 验收标准及主要业务指标:

2.1 月度库存完好率(即月度完好最小包装量 / 月度最小包装总量)达到100%

2.2 月度安全率(即月度安全到达运输票数 / 月度总运输票数)达到 100%

2.3 月度准点率(即月度准时到达运输票数 / 月度总运输票数)达到99%

2.4 月度客户满意率(即月度满意运输票数 / 月度总运输票数)达到99%

2.5 月度回单及时率/完整率(即月度按时回单票数 / 月度总运输票数)达到98%

2.6 月度到货准确率(即月度到货准确票数 / 月度总运输票数)达到100%

维修资料仓储&物流项目技术条款

项目概况

1.7 项目名称 维修资料仓储&物流项目

1.8 业务范围及技术要求

1.2.1仓储:库存货物的保管、包装、分拣、入库、出库及办理货物保险等;

(首次:合同生效日前免费完成FTMS原仓库货品转移和清点工作)

1.2.2物流:提供存放货物的运输物流服务(包括运输货物的包装、运输等相关业务)

1.2.3驻场服务:

驻场人员:主管 1 名;担当1-2名;

驻场业务:对接维修资料订单收集、发送业务产生的仓存模块数据录入工作,具体如下:

         ·费用:无偿提供该项服务

1.  邮件线下订购操作流程(事业体、新建店、T-TEP学校)

2.  订单上载DMS系统(事业体、新建店、社内领用、T-TEP学校)

3.  DMS系统信息维护(经销店信息、产品信息等)

4.  新增产品入库联络,实物入库清点拍照留存。

5.  根据最新风险店及停业店信息整理批量发货明细表

6.  上载确认无误的批量订单到DMS系统,并提醒担当审核

7.  根据审核后订单整理最新寄送明细表,指导京东发货。

8.  库存报表提交,应FTMS财务要求提供月度或季度报表

9.  库存预警,确认是否增印或安全库存封箱保管。

10. 邮件提醒各担当操作开票前确认

11. 向FTMS财务提交订单汇总表并与财务核对开票数据

12. 每月需提交费用预提,每季度整理提交请款明细

13. 季度盘点工作流程

14. 每月订单的发票整理及邮寄

15. 经销店电话咨询对应

16. 各担当工作安排对应

1.2.4 系统对接:能与FTMS DMS系统对接,并在合同生效日前一周完成与DMS系统的对接及测试,合同生效日当天可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1.9 项目期限 2024年4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待定,以实际发生为准)

1.10      付款方式 季度进行

3、 验收标准及主要业务指标:

2.1 月度库存完好率(即月度完好最小包装量 / 月度最小包装总量)达到100%

2.2 月度安全率(即月度安全到达运输票数 / 月度总运输票数)达到 100%

2.3 月度准点率(即月度准时到达运输票数 / 月度总运输票数)达到99%

2.4 月度客户满意率(即月度满意运输票数 / 月度总运输票数)达到99%

2.5 月度回单及时率/完整率(即月度按时回单票数 / 月度总运输票数)达到98%

2.6 月度到货准确率(即月度到货准确票数 / 月度总运输票数)达到100%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财务、业绩、人员等条件:

3.1.1资质要求:申请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人成立时间2年以上(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注册资本金需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公告发出后增资无效)

申请人无需直接提供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申请人资质:

申请人为企业的,申请人的企业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申请人的事业单位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sydwfrxxcx/)查询结果为准,单位状态应为正常状态

需提供有关财务、人员规模、业绩经验等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及评分规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其他要求:仓库要求:仓库需在北京或北京周边,可为FTMS提供的仓储面积≥800平方米,(提供承诺),具备一套完整的仓储物流系统(需提供系统主要功能截图)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分公司资格预审申请。

3.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被列入到一汽集团公司“黑名单”中及一汽丰田“禁止限定类供应商清单”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允许参加投标,已参加的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申请人得分需在70分及以上。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24年02月08日22:002024年02月19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5.2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

5.3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3日09:00。温馨提醒,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申请信息。

6.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8. 联系方式

8.1 申请单位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申请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8.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递交等

8.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8.4 财务专员

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8.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3F/4F

联系人:戴燕盈

电话:010-59529607

8.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采购项目负责人:葛鹏飞汪楠

座机:0431-818686740431-81868611

手机:1779004072218626613139

邮箱:gepengfei@faw.com.cnwangnan43@faw.com.cn

8.7 项目投诉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投诉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0.7款

 

8.8 纪委举报受理渠道

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tftm_jw@tftm.com.cn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jc@ftms.com.cn

 

 

9. 申请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资格预审或采购活动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申请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等资格预审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申请人, 无论申请人下载与否,均视同申请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1. 申请人异地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知

11.1申请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1.2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申请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CA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环节的解密操作;

11.3若在规定的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内,由于申请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视为撤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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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政策
一汽丰田顾客个人信息保护基本方针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丰田销售”)、一汽丰田销售认定的经销商(以下简称 “一汽丰田经销商”)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其各自的母公司、车辆的制造公司及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将“一汽丰田销售”、“一汽丰田经销商”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统称为“一汽丰田”)认为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妥善处理顾客个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邮箱地址等 能够识别顾客个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的信息(以下简称“个人信息”),是企业重要的社会责任。基于此,“一汽丰田”制定了如下的保护个人信息基本方针。
1.个人信息的取得
1)“一汽丰田”于以下情形取得个人信息:
① 销售产品、提供服务时取得的个人信息;
② 为了提供问询对应等取得的个人信息(包括使用来电显示取得的联系方式);
③ 实施各项调查(包括“一汽丰田”委托外部公司实施的)时取得的个人信息;
④ “一汽丰田”取得的其他个人信息。
2)“一汽丰田”将在取得顾客的同意后,取得其个人信息。
2.个人信息的处理
1)关于个人信息的使用
“一汽丰田”根据前述第1.条规定取得的个人信息,将仅在“一汽丰田”内部根据需要进行共享,并且仅为以下目的或其他合法、正当的目的使用:
① 与顾客进行的交易;
② 商品及服务的企划、开发、改善;
③ 发送与“一汽丰田”的产品、服务、宣传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汽车、保险等)相关的信息或通知;
(但在未取得顾客同意的情况下,我们不会发送商业性目的的上述信息或通知)
④ 在产品企划、开发或提高服务质量及顾客满意度等方面,实施的各项调查;
⑤ 顾客问询、联系“一汽丰田经销商”及丰田顾客服务中心时,进行迅速的对应;
⑥ 根据法律规定或政府机关、法院、调解机构、仲裁机构等的通知、指导等而采取的对应;
⑦ 其他取得个人信息时所明示的使用目的。
2)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一汽丰田”根据前述第1.条规定取得的个人信息,在未取得顾客同意的情况下,不会向第三方提供或出售。但是,为了实现上述使用目的,在必要的范围内,会提供给业务受托方。于此情形下,“一汽丰田”会要求业务受托方妥当处理“一汽丰田”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并进行妥善管理。
3)妥善管理个人信息
为了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防止不正当接触个人信息,防止个人信息丢失、损坏、被篡改、泄露等,“一汽丰田”采取了妥善的安全措施,并且将在因前述事由导致事故后采取救济措施。
3.问询等
关于个人信息的相关问询,请就近联系“一汽丰田经销商”或“一汽丰田顾客服务中心”。“一汽丰田”将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进行妥善处理。
·关于就近的“一汽丰田经销商”
【http://www.ftms.com.cn/buy/dealer/index.php】
·“一汽丰田顾客服务中心”
【电话:800-810-1210,400-810-1210】
4.遵纪守法与改善
“一汽丰田”将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并为了妥善处理个人信息而进行持续性的改善,并会将改善内容随时体现在本基本方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