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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6年度4年不流动库存折价销售招标

  投标须知

  招标时间:2016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邮件联络)

  联系人:宋捷(010-59529096)、李竹(010-59529726)

  一.资格审核及招标管理制度

  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审核条件:

  ⑴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⑵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管理、经验、信誉、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的要求

  ⑶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⑷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⑸ 投标人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理参加投标;

  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FTMS招标管理制度:

  有以下行为的供应商或代理公司,将直接取消参与本次招标的资格:

  ⑴ 通过不正当方式取得投标资格或业务合作资格;

  ⑵ 提供虚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以往业绩等;

  ⑶ 投标文件涉及的产品/服务、质量、价格信息等与实际不相符;

  ⑷ 业务推进流程及细节不及时告知FTMS,造成业务发生重大纰漏(延迟、变更、损失)的;

  ⑸ 在投标过程中串通作弊,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的,一经发现即刻通报相关法律部门,必将严肃查处!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注意事项

  1.资质文件材料(所有提交文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如有不符者会造成本次投标无效):

  (1) 投标授权书;

  (2) 资质文件真实性的承诺书;

  (3) 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公司资质审核表;

  (5)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 近2年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7) 取得国际或行业质量认证的资料;

  (8) 取得国家或行业质量认证的资料;

  (9) 一般纳税人证明;

  (10) 产品生产许可证或产品代理授权证明;

  (11) 应标企业需同意FTMS的第N月货款于第N+1月支付,否则将退出本次招标


  2. 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密封。标书正、副本字样必须体现清楚,封标必须加盖封章;

  2.投标文件应在投标前提交至招标组委会;

  3.负责送达投标文件的人员应及早做好准备,提前30分钟到场,外地投标人要关注天气和道路交通状况;

  4.讲标为投标企业相关人员现场标书结合PPT进行讲演,请提前自备手提电脑(请自带电源,不要使用苹果电脑),FTMS提供投影仪。


  三、中标通知

  在开标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FTMS会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人,FTMS不会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做原因解释。


  四、其它事项

  1. 招标邀请函发出后,投标人可以书面提出疑问,招标人将在接到质疑的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答疑。

  2. 投标人未经我公司书面许可不允许泄露我司招标文件的内容,否则将失去投标资格。

  3. 我公司保留与任何或所有投标人谈判和不谈判的权利。

  4. 投标人在为投标准备或者投标其他相关工作中的费用由投标方自行负担。

  5. 当FTMS对投标公司所提交的资料(如,仓储中心面积、讲师、培训中心、产品使用性能等相关内容)无法做出准确判断时FTMS会对无法判断的内容对所有待考

  察的供应商的该项目进行现地考察,投标公司应给予配合与协助。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12月5日

恭喜您,预约成功

预约时间
07月09日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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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政策
一汽丰田顾客个人信息保护基本方针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丰田销售”)、一汽丰田销售认定的经销商(以下简称 “一汽丰田经销商”)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其各自的母公司、车辆的制造公司及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将“一汽丰田销售”、“一汽丰田经销商”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统称为“一汽丰田”)认为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妥善处理顾客个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邮箱地址等 能够识别顾客个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的信息(以下简称“个人信息”),是企业重要的社会责任。基于此,“一汽丰田”制定了如下的保护个人信息基本方针。
1.个人信息的取得
1)“一汽丰田”于以下情形取得个人信息:
① 销售产品、提供服务时取得的个人信息;
② 为了提供问询对应等取得的个人信息(包括使用来电显示取得的联系方式);
③ 实施各项调查(包括“一汽丰田”委托外部公司实施的)时取得的个人信息;
④ “一汽丰田”取得的其他个人信息。
2)“一汽丰田”将在取得顾客的同意后,取得其个人信息。
2.个人信息的处理
1)关于个人信息的使用
“一汽丰田”根据前述第1.条规定取得的个人信息,将仅在“一汽丰田”内部根据需要进行共享,并且仅为以下目的或其他合法、正当的目的使用:
① 与顾客进行的交易;
② 商品及服务的企划、开发、改善;
③ 发送与“一汽丰田”的产品、服务、宣传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汽车、保险等)相关的信息或通知;
(但在未取得顾客同意的情况下,我们不会发送商业性目的的上述信息或通知)
④ 在产品企划、开发或提高服务质量及顾客满意度等方面,实施的各项调查;
⑤ 顾客问询、联系“一汽丰田经销商”及丰田顾客服务中心时,进行迅速的对应;
⑥ 根据法律规定或政府机关、法院、调解机构、仲裁机构等的通知、指导等而采取的对应;
⑦ 其他取得个人信息时所明示的使用目的。
2)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一汽丰田”根据前述第1.条规定取得的个人信息,在未取得顾客同意的情况下,不会向第三方提供或出售。但是,为了实现上述使用目的,在必要的范围内,会提供给业务受托方。于此情形下,“一汽丰田”会要求业务受托方妥当处理“一汽丰田”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并进行妥善管理。
3)妥善管理个人信息
为了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防止不正当接触个人信息,防止个人信息丢失、损坏、被篡改、泄露等,“一汽丰田”采取了妥善的安全措施,并且将在因前述事由导致事故后采取救济措施。
3.问询等
关于个人信息的相关问询,请就近联系“一汽丰田经销商”或“一汽丰田顾客服务中心”。“一汽丰田”将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进行妥善处理。
·关于就近的“一汽丰田经销商”
【http://www.ftms.com.cn/buy/dealer/index.php】
·“一汽丰田顾客服务中心”
【电话:800-810-1210,400-810-1210】
4.遵纪守法与改善
“一汽丰田”将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并为了妥善处理个人信息而进行持续性的改善,并会将改善内容随时体现在本基本方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