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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营销效果评估调查项目招募公告

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了加强对营销效果评估,提高营销业务管理水平,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TMS”)拟对与营销活动效果评估项目的合作公司实行公开招募,欢迎业务突出、操作规范的咨询公司积极参与。敬请关注以下公告内容:


1. 项目内容

1.1 项目名称:营销效果评估调查项目

1.2 业务范围:

① 通过线上、线下调研掌握车型认知~购买5阶段购买漏斗模型,与友商品牌进行对比,找到差距,并提出改善建议。

② 通过线上、线下调研掌握企业知名度、好感度,与友商品牌进行对比,找到差距,并提出改善建议。

③ 通过大数据、线上调研方式对特定期间营销活动进行调研、评估,是否对品牌提升、车型卖点理解、促进了购买意向等方面进行评价,找出营销活动被消费者认可、以及有待优化的内容。并提出改善意见。


2. 报名资质要求

2.1 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核准,允许从事咨询业务并满足招募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2.2 公司注册时间:2016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

2.3 公司规模:具备上述业务范围,营销效果评价的丰富经验,具备专业且稳定数据研究、管理团队。

2.4 行业声誉:国内监测行业优质公司(需提供报道的链接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2.5 无不良从业记录;

2.6 其他:

●  具备丰富的汽车行业客户服务经验,具有大型汽车品牌车型监测研究项目的直接签约合作经历,同时具备线下调研、线上调研、大数据调研、分析经验与能力,单项目金额人民币200万元以上(需提供合同待审);

●  拥有自主的评估模式;具备完备的营销活动效果评估及战略建议能力 ;

●  熟悉汽车行业相关法律、政府规章、政策及行业机构管理流程及规范,具有较强的市场变化及技术革新趋势的预测能力。


3. 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3.1 公司概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规模、分支机构等(含国外总部或分支机构的建立、规模及人员介绍);

3.2 投标公司资质文件清单(附件1)、招募申请表(附件2)、投标授权书(附件3)、参加招标项目承诺书(附件4)、遵守上限承诺书(待资质审核通过后提供):请如实填写公司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请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3.3 公司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材料及其它证明材料;上两个年度审计报告 (其中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及讲标代理人身份证。(注:以上内容请提供复印件,所有文件都必须加盖公司公章,营业执照请加盖公司公章并提供营业执照官网真伪查询信息);

3.4 公司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咨询研究团队的组织结构介绍,管理层机构人员介绍,汽车研究团队及大数据研究团队人员介绍(数量、工作年限、资质、项目经验等),如有外籍专家人员,请介绍(数量、工作年限、资质、项目经验等)。(注:需提供近6个月为上述人员正常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3.5 目前服务客户情况:为汽车行业大型品牌客户直接签约服务的情况(服务时间、服务范围,并在不违反法律,不违反与该客户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提供合同为证);

3.6 近1年汽车行业咨询项目作品:近1-2年已执行的营销效果调查类项目研究方案(数量、清单及简介),特别是近1-2年有效成功案例等。

上述资料和信息必须属实,必须按要求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无效。另如查明有虚假资料和信息,将取消其报名资格。以上材料请尽量提供中日或中英双语。 同时,请按照上述顺序排列好,如有遗漏,将严重影响贵司资格审查,请务必准备、确认周全。

FTMS会对投标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公司进行委员会评审,按得分高低排序,前3-5名入围的公司有资格参加此次投标,具体投标时间以FTMS最终通知为准。


4. 招募流程

4.1 在FTMS官网公布招募公告;

4.2 接收报名公司资料;

4.3 相关资料筛选评审;

4.4 如提交资料初审通过,将通知该公司下一步工作。

符合招募标准且有意愿参与的公司请将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资料简装版(密封处加盖公司公章)在北京时间2018年4月24日17:30点前邮寄并同时email(邮件中仅需提供以上所有资料文件的扫描件)至FTMS,寄出时间以快递寄出时的当地邮戳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资料视为无效。另请以邮件形式通知快递邮寄时间和单号,以备查档所需。


具体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下面内容:

邮递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北京环球金融中心西楼3F

企划部 战略企划室 董琰收 邮编:100020

联系方式: 010-59529183

Email:dongyan@ftms.com.cn


5. 其他事项

5.1 以上公告为招募公告;

5.2 FTMS将从报名的公司中选择符合相关资质标准的咨询公司参加招标,获得参与招标资格的公司需要与FTMS签订保密协议。

5.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所有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0日

恭喜您,预约成功

预约时间
07月09日 19:00

感谢您的参与,我们将会在24小时之内安排客服人员与您联系。 如有疑问,请咨询 400-810-1210

隐私政策
一汽丰田顾客个人信息保护基本方针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丰田销售”)、一汽丰田销售认定的经销商(以下简称 “一汽丰田经销商”)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其各自的母公司、车辆的制造公司及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将“一汽丰田销售”、“一汽丰田经销商”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统称为“一汽丰田”)认为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妥善处理顾客个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邮箱地址等 能够识别顾客个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的信息(以下简称“个人信息”),是企业重要的社会责任。基于此,“一汽丰田”制定了如下的保护个人信息基本方针。
1.个人信息的取得
1)“一汽丰田”于以下情形取得个人信息:
① 销售产品、提供服务时取得的个人信息;
② 为了提供问询对应等取得的个人信息(包括使用来电显示取得的联系方式);
③ 实施各项调查(包括“一汽丰田”委托外部公司实施的)时取得的个人信息;
④ “一汽丰田”取得的其他个人信息。
2)“一汽丰田”将在取得顾客的同意后,取得其个人信息。
2.个人信息的处理
1)关于个人信息的使用
“一汽丰田”根据前述第1.条规定取得的个人信息,将仅在“一汽丰田”内部根据需要进行共享,并且仅为以下目的或其他合法、正当的目的使用:
① 与顾客进行的交易;
② 商品及服务的企划、开发、改善;
③ 发送与“一汽丰田”的产品、服务、宣传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汽车、保险等)相关的信息或通知;
(但在未取得顾客同意的情况下,我们不会发送商业性目的的上述信息或通知)
④ 在产品企划、开发或提高服务质量及顾客满意度等方面,实施的各项调查;
⑤ 顾客问询、联系“一汽丰田经销商”及丰田顾客服务中心时,进行迅速的对应;
⑥ 根据法律规定或政府机关、法院、调解机构、仲裁机构等的通知、指导等而采取的对应;
⑦ 其他取得个人信息时所明示的使用目的。
2)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一汽丰田”根据前述第1.条规定取得的个人信息,在未取得顾客同意的情况下,不会向第三方提供或出售。但是,为了实现上述使用目的,在必要的范围内,会提供给业务受托方。于此情形下,“一汽丰田”会要求业务受托方妥当处理“一汽丰田”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并进行妥善管理。
3)妥善管理个人信息
为了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防止不正当接触个人信息,防止个人信息丢失、损坏、被篡改、泄露等,“一汽丰田”采取了妥善的安全措施,并且将在因前述事由导致事故后采取救济措施。
3.问询等
关于个人信息的相关问询,请就近联系“一汽丰田经销商”或“一汽丰田顾客服务中心”。“一汽丰田”将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进行妥善处理。
·关于就近的“一汽丰田经销商”
【http://www.ftms.com.cn/buy/dealer/index.php】
·“一汽丰田顾客服务中心”
【电话:800-810-1210,400-810-1210】
4.遵纪守法与改善
“一汽丰田”将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并为了妥善处理个人信息而进行持续性的改善,并会将改善内容随时体现在本基本方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