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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汽车车模招标公告

为满足日常销售服务的需要,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TMS)拟对未来投放车型车摸进行招标,欢迎实力雄厚、操作规范的公司积极参与。敬请关注以下公告内容:


1. 项目内容

1.1   项目名称:2018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汽车车模招标

1.2   使用范围:FTMS全国经销店

1.3   合同时间:一年

1.4   招标对象:两款新投放车型车模,比例:1:18,1:43


2. 报名资质要求

2.1   公司注册时间:2014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

2.2   公司规模:注册资金100万(含100万)以上;

2.3   无不良从业记录;

2.4   生产商及代理商均可参加;

2.5   公司核准的经营范围包括经销或代理汽车文化用品,电子产品,户外运动用品,日用品,车模等;

2.6   公司须有2年及以上服务汽车客户的资历,从事过车模开发及销售项目。服务过主流国外汽车品牌1家以上,合资品牌2家以上。

2.7   投标公司需要有一定垫资能力,垫资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垫资周期不低于5个月。

2.8   报名供应商提供产品必须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电子类产品满足中国CCC认证要求(请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

2.9   投标公司必须满足但不限于技术商务要求附件要求的尺寸要求,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必须全部能够供应并按要求提供报价,报价缺一则视为自动退出本次招标(价格均为1.含包装费;2.含运到指定仓库运保费;3.含税价格;4.库管费)。注意:本次只是招募公告,不需要提供报价;针对所有产品提供现场样品的展示,包含包装;

2.10  投标公司统一定牌生产,具备较为完备的物流网络,能够在合理的时限内将货物发送到指定收货地;具有一定库存保管能力,能够保管足量库存供给零件中心;

2.11  一切以投标资料的书面内容为准,不以现场口头说明为准;


3. 报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3.1   公司介绍及产品简介(附图);

3.2   投标公司资质文件清单(请见资质审核相关资料中附件①),资质审核要素一览表(请见资质审核相关资料中附件②),投标授权书和项目招标承诺书(请见资质审核相关资料中附件③和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代理人身份证以及讲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请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3.3   公司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它证明材料;上两个年度(2016年和2015年)审计报告(必须提供,其中需包含会计室事务所签章的审计报告声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注:以上内容请提供复印件和扫描件;以上所有文件都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3.4   目前服务客户情况:近2年必须有与主流汽车品牌合作实绩。且必须提供合作的真实合同证明及供应证明文件(包含服务时间,服务范围);

3.5   销售与服务主体要求:投标公司必须提供包括销售,售后等全系资质证明,且全部由该公司为主体。(若公司同属同一法人,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的除外)

3.6   代理授权范围的要求:投标公司的代理资质(经营范围)必须覆盖所需产品的中国大陆全区域的(生产)销售,售后等全业务范围,并提供相关资质文件;

3.7   代理授权时间的要求:代理授权期限需在2019年度内有效,且须提供相应的代理期限证明资料;

3.8   如有国家标准及技术规范,请提供复印件,如无国家标准,请提供企业标准及技术规范的复印件;产品执行现行企业标准清单及企业标准复印件;如果产品中有危险化学品,请在资料中标明。

3.9   必须提供2016和2017年度合作品牌的年度索赔件数及处理报告;

3.10  先行赔付相关:①投标公司必须书面证明其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生产标准。需要作出书面质量承诺,必须执行先行赔付。由使用其产品引起的赔付或扩大化赔付需要承担全部责任;②投标公司必须提供明确的书面索赔流程,书面承诺几个工作日内可以出具索赔对应方案。必须书面明确所售产品是否在大陆有产品保险,并须提供产品保险单;

3.11  对于FTMS所有招标需求,投标公司必须全部响应,如果有1项未响应,则视为自动退出本次招标;

3.12  法律法规遵守要求:①必须承诺所有产品的品质、来源、标签、标识、包装等要符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商标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②投标公司或其合作物流公司必须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物流资质,需要提供资质证明(如危险品运输资质等);

上述资料和信息必须属实。如查明有虚假资料和信息,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4. 招募流程

4.1   在FTMS官网公布招募公告;

4.2   接收报名公司资料(请在1月19日17:30前发扫描件并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邮寄至指定地址 );

4.3   相关资料筛选评审;

4.4   如提交资料初审通过,将通知该公司下一步工作。


具体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下面内容:

联系人:王佳彬     联系方式:010-59529082

Email:wangjiabin@ftms.com.cn

联系人:巩枭天     联系方式:010-59529774

Email:gongxiaotian@ftms.com.cn

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1月19日下午17:30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楼3F(100020)


5. 其他事项

5.1   以上公告为招募公告。

5.2   FTMS将从报名的公司中择优选择符合相关资质标准的公司参加招标,招标时间另行联络。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5日

恭喜您,预约成功

预约时间
07月09日 19:00

感谢您的参与,我们将会在24小时之内安排客服人员与您联系。 如有疑问,请咨询 400-810-1210

隐私政策
一汽丰田顾客个人信息保护基本方针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丰田销售”)、一汽丰田销售认定的经销商(以下简称 “一汽丰田经销商”)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其各自的母公司、车辆的制造公司及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将“一汽丰田销售”、“一汽丰田经销商”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统称为“一汽丰田”)认为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妥善处理顾客个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邮箱地址等 能够识别顾客个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的信息(以下简称“个人信息”),是企业重要的社会责任。基于此,“一汽丰田”制定了如下的保护个人信息基本方针。
1.个人信息的取得
1)“一汽丰田”于以下情形取得个人信息:
① 销售产品、提供服务时取得的个人信息;
② 为了提供问询对应等取得的个人信息(包括使用来电显示取得的联系方式);
③ 实施各项调查(包括“一汽丰田”委托外部公司实施的)时取得的个人信息;
④ “一汽丰田”取得的其他个人信息。
2)“一汽丰田”将在取得顾客的同意后,取得其个人信息。
2.个人信息的处理
1)关于个人信息的使用
“一汽丰田”根据前述第1.条规定取得的个人信息,将仅在“一汽丰田”内部根据需要进行共享,并且仅为以下目的或其他合法、正当的目的使用:
① 与顾客进行的交易;
② 商品及服务的企划、开发、改善;
③ 发送与“一汽丰田”的产品、服务、宣传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汽车、保险等)相关的信息或通知;
(但在未取得顾客同意的情况下,我们不会发送商业性目的的上述信息或通知)
④ 在产品企划、开发或提高服务质量及顾客满意度等方面,实施的各项调查;
⑤ 顾客问询、联系“一汽丰田经销商”及丰田顾客服务中心时,进行迅速的对应;
⑥ 根据法律规定或政府机关、法院、调解机构、仲裁机构等的通知、指导等而采取的对应;
⑦ 其他取得个人信息时所明示的使用目的。
2)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一汽丰田”根据前述第1.条规定取得的个人信息,在未取得顾客同意的情况下,不会向第三方提供或出售。但是,为了实现上述使用目的,在必要的范围内,会提供给业务受托方。于此情形下,“一汽丰田”会要求业务受托方妥当处理“一汽丰田”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并进行妥善管理。
3)妥善管理个人信息
为了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防止不正当接触个人信息,防止个人信息丢失、损坏、被篡改、泄露等,“一汽丰田”采取了妥善的安全措施,并且将在因前述事由导致事故后采取救济措施。
3.问询等
关于个人信息的相关问询,请就近联系“一汽丰田经销商”或“一汽丰田顾客服务中心”。“一汽丰田”将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进行妥善处理。
·关于就近的“一汽丰田经销商”
【http://www.ftms.com.cn/buy/dealer/index.php】
·“一汽丰田顾客服务中心”
【电话:800-810-1210,400-810-1210】
4.遵纪守法与改善
“一汽丰田”将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并为了妥善处理个人信息而进行持续性的改善,并会将改善内容随时体现在本基本方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