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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零件部轮胎招标公告

为满足日常售后服务需要,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TMS)拟对轮胎实施招标,欢迎实力雄厚、操作规范的公司积极参与。敬请关注以下公告内容:


1.    项目内容:

1.1   项目名称: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零件部轮胎招标

1.2   使用范围:FTMS全国8家FPD

1.3   合同时间:一年

以下所有项目均为准入项目,如供应商不能全部满足,且不能做出书面承诺,则无法参加本次招标。


2.    报名资质要求

2.1   公司注册时间:2014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

2.2   公司规模:注册资金2000万(含2000万)以上,具备稳定核心团队(10人以上)

2.3   无不良从业记录;

2.4   公司具备独立生产资质,自主经营;

2.5   参加招标的必须是轮胎生产商,且提供的轮胎产品必须与投标的品牌一致;

2.6   参加招标的必须是全球轮胎企业排名以及中国国内认知度高的供应商;


3.    报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3.1   公司介绍及产品简介(附图);

3.2   投标公司资质文件清单(请见资质审核相关资料中附件①),资质审核要素一览表(请见资质审核相关资料中附件②),投标授权书投标资质文件和项目招标承诺书(请见资质审核相关资料中附件③和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代理人身份证以及讲标代理人身份证,请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3.3   公司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它证明材料;上两个年度(2016年和2015年)审计报告(必须提供,其中需包含会计室事务所签章的审计报告声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注:以上内容请提供复印件和扫描件;以上所有文件都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4.    商务要求

4.1   供应商必须能够按照FTMS的订单,将相应产品物流到全国8个零件中心(天津、西安、北京、哈尔滨、武汉、常熟、成都、广州);

4.2   供应商对账、货款结算均和FTMS进行。能够同意N月26日对账,N+1月由FTMS支付N月的货款;

4.3   供应商必须承诺对于因产品质量导致的一切损失予以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4   要求中标后立即可以按照FTMS的要求供应2017年冬季胎。


5.    市场促销支援政策

5.1   有固定的且可以定期为FTMS提供促销提案的专业销售服务对应人员;

5.2   供应商需需要承诺必须有产品市场活动费用,可提供的年度市场活动费用金额为FTMS年度采购总金额的比例≥2%,且不设上限。


6.    承诺不因原材料价格上涨而上调对FTMS的年度供货价


7.    产品要求

7.1   包装:在产品的价格不变的前提下,能够按照FTMS要求对生产包装进行设计/调整。(例如:印制特殊logo等);

7.2   产品:承诺向提供生产日期在8个月以内的轮胎,超过生产日期的产品可以退货;

7.3   供应商可以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及安全性标准。并请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对各项证书做简要介绍。

7.4   法律法规遵守要求:必须承诺所有产品的品质、来源、标签、标识、包装等要符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商标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投标公司或其合作物流公司必须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物流资质;

7.5   产品索赔保障要求:投标公司必须书面证明其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生产标准。需要作出书面质量承诺,必须执行先行赔付。由使用其产品引起的赔付或扩大化赔付需要承担全部责任;投标公司必须提供明确的书面索赔流程,书面承诺几个工作日内可以出具索赔对应方案;必须书面明确所售产品是否在大陆有产品保险,并须提供产品保险单。


8.    报价要求

8.1   要求比各轮胎供应商一级代理商价格低5%以上;

8.2   投标公司可以对高档或 中档、或 低档以及雪地胎四类产品体系进行报价(价格包含包装费、含到零件中心的运保费、且价格为含税价格),且到八个零件中心的价格一致;

8.3   供应商所报速度级别必须不低于报价表中的速度级别。


9.    销售服务能力

9.1   物流能力:承诺不设最小起订量;如果出现到货延迟或未按照标准到货期发货,承诺对未按时发货的部分每天给予供货价格(FTMS从供应商采购的价格)的1%对FTMS进行赔付;

9.2   客户服务能力:投标公司能够把一汽丰田的经销店列入代理店支援/服务的对象里;投标公司必须能够对应FTMS经销店的日常咨询(订单/销售/服务/产品使用);投标公司能够派出技术人员现地指导经销店。


10. 招募流程

10.1 在FTMS官网公布招募公告;

10.2 接收报名公司资料(请在8月22日17:30前发送扫描件并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邮寄至指定地址);

10.3 相关资料筛选评审;

10.4 如提交资料初审通过,将通知该公司下一步工作。


具体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下面内容:

联系人:毕冉/宋捷  联系方式:010-59529383/9096

Email:biran@ftms.com.cn

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8月22日下午17:30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楼4F(100020)


11. 其他事项:

11.1 以上公告为招募公告。

11.2 FTMS将从报名的公司中择优选择符合相关资质标准的公司参加招标,招标时间另行联络。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7-08-14

恭喜您,预约成功

预约时间
07月09日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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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政策
一汽丰田顾客个人信息保护基本方针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丰田销售”)、一汽丰田销售认定的经销商(以下简称 “一汽丰田经销商”)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其各自的母公司、车辆的制造公司及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将“一汽丰田销售”、“一汽丰田经销商”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统称为“一汽丰田”)认为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妥善处理顾客个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邮箱地址等 能够识别顾客个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的信息(以下简称“个人信息”),是企业重要的社会责任。基于此,“一汽丰田”制定了如下的保护个人信息基本方针。
1.个人信息的取得
1)“一汽丰田”于以下情形取得个人信息:
① 销售产品、提供服务时取得的个人信息;
② 为了提供问询对应等取得的个人信息(包括使用来电显示取得的联系方式);
③ 实施各项调查(包括“一汽丰田”委托外部公司实施的)时取得的个人信息;
④ “一汽丰田”取得的其他个人信息。
2)“一汽丰田”将在取得顾客的同意后,取得其个人信息。
2.个人信息的处理
1)关于个人信息的使用
“一汽丰田”根据前述第1.条规定取得的个人信息,将仅在“一汽丰田”内部根据需要进行共享,并且仅为以下目的或其他合法、正当的目的使用:
① 与顾客进行的交易;
② 商品及服务的企划、开发、改善;
③ 发送与“一汽丰田”的产品、服务、宣传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汽车、保险等)相关的信息或通知;
(但在未取得顾客同意的情况下,我们不会发送商业性目的的上述信息或通知)
④ 在产品企划、开发或提高服务质量及顾客满意度等方面,实施的各项调查;
⑤ 顾客问询、联系“一汽丰田经销商”及丰田顾客服务中心时,进行迅速的对应;
⑥ 根据法律规定或政府机关、法院、调解机构、仲裁机构等的通知、指导等而采取的对应;
⑦ 其他取得个人信息时所明示的使用目的。
2)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一汽丰田”根据前述第1.条规定取得的个人信息,在未取得顾客同意的情况下,不会向第三方提供或出售。但是,为了实现上述使用目的,在必要的范围内,会提供给业务受托方。于此情形下,“一汽丰田”会要求业务受托方妥当处理“一汽丰田”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并进行妥善管理。
3)妥善管理个人信息
为了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防止不正当接触个人信息,防止个人信息丢失、损坏、被篡改、泄露等,“一汽丰田”采取了妥善的安全措施,并且将在因前述事由导致事故后采取救济措施。
3.问询等
关于个人信息的相关问询,请就近联系“一汽丰田经销商”或“一汽丰田顾客服务中心”。“一汽丰田”将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进行妥善处理。
·关于就近的“一汽丰田经销商”
【http://www.ftms.com.cn/buy/dealer/index.php】
·“一汽丰田顾客服务中心”
【电话:800-810-1210,400-810-1210】
4.遵纪守法与改善
“一汽丰田”将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并为了妥善处理个人信息而进行持续性的改善,并会将改善内容随时体现在本基本方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