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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精品化学品(进口清洗剂类)招标公告

为满足日常售后服务需要,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TMS)拟对精品化学品(进口清洗剂类)实施招标,欢迎实力雄厚、操作规范的公司积极参与。敬请关注以下公告内容:


1.    项目内容:

1.1   项目名称: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精品化学品(进口清洗剂类)招标

1.2   进口品牌的定义:原液纯国外进口,该品牌在国内厂家自行灌装;产品完全国外生产进口,国内代理商;国外进口品牌中国工厂生产,国内代理商;

1.3   使用范围:FTMS全国经销店

1.4   合同时间:一年


2.    报名资质要求

2.1   公司注册时间:2014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

2.2   公司规模:注册资金2000万(含2000万)以上,具备稳定核心团队(10人以上)

2.3   无不良从业记录;

2.4   公司具备独立生产资质,自主经营;

2.5   生产商及代理商均可参加,但代理商必须持有生产商授权证明书,提供的产品均为进口品牌;

2.6   必须通过ISO/TS16949质量认证(请提供有效的认证证明),如有其它认证证明也需一并提供;

2.7   投标公司对18类产品(附件1)必须全部能够供应并提供报价,报价缺一则视为自动退出本次招标(价格均为1,含包装费。2,含运到经销店的运保费。3,含税价格)。本次只是招募公告,不需要提供报价信息;

2.8   本次招标的18类产品每家投标公司最多不得超过2个进口品牌;

2.9   以下4种产品在开标时要求实物现场展示。(带包装盒)---要求现场展示产品为①车身强效去污剂,②真皮保护剂,③轮毂清洗剂,④车辆美容蜡;

2.10 开标时的分数判定一切以投标资料的书面内容为准。


3.    报名需要提供一下资料

3.1   公司介绍及产品简介(附图);

3.2   投标公司资质文件清单(请见资质审核相关资料中附件①),资质审核要素一览表(请见资质审核相关资料中附件②),投标授权书投标资质文件和项目招标承诺书(请见资质审核相关资料中附件③和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代理人身份证以及讲标代理人身份证,请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3.3   公司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它证明材料;上两个年度(2016年和2015年)审计报告(必须提供,其中需包含会计室事务所签章的审计报告声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注:以上内容请提供复印件和扫描件;以上所有文件都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3.4   目前服务客户情况:近三年必须有与主机厂且大型经销商集团(必须是2016,2017汽车流通协会颁布的经销商集团TOP10-详见附件2)合作。且必须提供合作的真实合同证明;

3.5   2016年5月1日-2017年5月31日期间与销售实绩相符的报关单;进口品(原液或产品)采购合同;

3.6   代理授权资料的要求:①提供该品牌授权范围证明,提供的代理资质证明必须覆盖本次全部所需的产品;②必须提供进口品牌授权书及防伪查询方式;③必须提供代理品牌的全品类清单;④必须提供所代理进口品牌真实有效官网等可查询方式;⑤必须在招标当日提供所有资质原件;

3.7   销售与服务主体要求:进口品投标公司必须提供包括销售,售后,培训及现地指导等全系资质证明,且全部由该公司为主体。(若公司同属同一法人,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的除外)

3.8   代理授权范围的要求:投标公司的代理资质(经营范围)必须覆盖所需产品的中国大陆全区域的(生产)销售,售后等全业务范围,并提供相关资质文件;

3.9   代理授权时间的要求:代理授权期限需在2017年度内有效,且须提供相应的代理期限证明资料;

3.10 必须提供在售18类产品的图片,包括包装样式,产品详细信息;

3.11 必须提供2016年度合作主机厂以及经销商集团的年度索赔件数及处理报告;

3.12 先行赔付相关:①投标公司必须书面证明其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生产标准。需要作出书面质量承诺,必须执行先行赔付。由使用其产品引起的赔付或扩大化赔付需要承担全部责任;②投标公司必须提供明确的书面索赔流程,书面承诺几个工作日内可以出具索赔对应方案。必须书面明确所售产品是否在大陆有产品保险,并须提供产品保险单;

3.13 对于FTMS所有招标需求,投标公司必须全部响应,如果有1项未响应,则视为自动退出本次招标;

3.14 法律法规遵守要求:①必须承诺所有产品的品质、来源、标签、标识、包装等要符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商标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②投标公司或其合作物流公司必须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物流资质,需要提供资质证明(如危险品运输资质等);

3.15 上述资料和信息必须属实。如查明有虚假资料和信息,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4.    招募流程

4.1   在FTMS官网公布招募公告;

4.2   接收报名公司资料(请在8月10日17:30前发送扫描件并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邮寄至指定地址);

4.3   相关资料筛选评审;

4.4   如提交资料初审通过,将通知该公司下一步工作。

具体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下面内容:

联系人:毕冉/宋捷联系方式:010-59529383/9096

Email:biran@ftms.com.cn

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8月10日下午17:30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楼4F(100020)


5.    其他事项:

5.1   以上公告为招募公告。

5.2   FTMS将从报名的公司中择优选择符合相关资质标准的公司参加招标,招标时间另行联络。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7-07-25

恭喜您,预约成功

预约时间
07月09日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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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政策
一汽丰田顾客个人信息保护基本方针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丰田销售”)、一汽丰田销售认定的经销商(以下简称 “一汽丰田经销商”)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其各自的母公司、车辆的制造公司及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将“一汽丰田销售”、“一汽丰田经销商”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统称为“一汽丰田”)认为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妥善处理顾客个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邮箱地址等 能够识别顾客个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的信息(以下简称“个人信息”),是企业重要的社会责任。基于此,“一汽丰田”制定了如下的保护个人信息基本方针。
1.个人信息的取得
1)“一汽丰田”于以下情形取得个人信息:
① 销售产品、提供服务时取得的个人信息;
② 为了提供问询对应等取得的个人信息(包括使用来电显示取得的联系方式);
③ 实施各项调查(包括“一汽丰田”委托外部公司实施的)时取得的个人信息;
④ “一汽丰田”取得的其他个人信息。
2)“一汽丰田”将在取得顾客的同意后,取得其个人信息。
2.个人信息的处理
1)关于个人信息的使用
“一汽丰田”根据前述第1.条规定取得的个人信息,将仅在“一汽丰田”内部根据需要进行共享,并且仅为以下目的或其他合法、正当的目的使用:
① 与顾客进行的交易;
② 商品及服务的企划、开发、改善;
③ 发送与“一汽丰田”的产品、服务、宣传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汽车、保险等)相关的信息或通知;
(但在未取得顾客同意的情况下,我们不会发送商业性目的的上述信息或通知)
④ 在产品企划、开发或提高服务质量及顾客满意度等方面,实施的各项调查;
⑤ 顾客问询、联系“一汽丰田经销商”及丰田顾客服务中心时,进行迅速的对应;
⑥ 根据法律规定或政府机关、法院、调解机构、仲裁机构等的通知、指导等而采取的对应;
⑦ 其他取得个人信息时所明示的使用目的。
2)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一汽丰田”根据前述第1.条规定取得的个人信息,在未取得顾客同意的情况下,不会向第三方提供或出售。但是,为了实现上述使用目的,在必要的范围内,会提供给业务受托方。于此情形下,“一汽丰田”会要求业务受托方妥当处理“一汽丰田”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并进行妥善管理。
3)妥善管理个人信息
为了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防止不正当接触个人信息,防止个人信息丢失、损坏、被篡改、泄露等,“一汽丰田”采取了妥善的安全措施,并且将在因前述事由导致事故后采取救济措施。
3.问询等
关于个人信息的相关问询,请就近联系“一汽丰田经销商”或“一汽丰田顾客服务中心”。“一汽丰田”将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进行妥善处理。
·关于就近的“一汽丰田经销商”
【http://www.ftms.com.cn/buy/dealer/index.php】
·“一汽丰田顾客服务中心”
【电话:800-810-1210,400-810-1210】
4.遵纪守法与改善
“一汽丰田”将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并为了妥善处理个人信息而进行持续性的改善,并会将改善内容随时体现在本基本方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