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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卡罗拉车型品牌宣传和传播广告代理招募公告

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拓展新的思路,提高广告创意水平和活动运营效率,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TMS”)拟对卡罗拉车型品牌宣传和传播广告代理公司实行公开招募,欢迎实力雄厚、操作规范的广告公司积极参与。敬请关注以下公告内容:


1. 项目内容:

1.1 项目名称:卡罗拉车型品牌宣传和传播;

1.2 业务范围:卡罗拉车型品牌宣传相关创意开发,活动企划、运营以及相关媒体传播。


2. 报名资质要求:

2.1 符合《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核准,允许从事广告业务并满足招募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2.2 公司注册时间:2015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

2.3 公司规模: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具备稳定核心团队(50人以上);

2.4 无不良从业记录;

2.5 不同时服务一汽丰田的直接竞品,具备排他性。

2.6 其他:

▪ 具备丰富的汽车行业客户服务经验,具有大型汽车品牌车型广告代理合作的经历,代理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

▪ 了解不同用户群触媒习惯及媒体最新状态,熟悉掌握传媒行业发展特点、趋势及自媒体传播规律;具备较完备的媒介监测体系及较强的竞品跟踪分析能力;

▪ 具有较强的媒介购买价格优势及传播效果监控能力;

▪ 拥有较强的广告创意及活动企划、运营团队,具有较强的成本控制能力;

▪ 熟悉汽车行业相关法律、政府规章及行业机构管理流程及规范,具有较强的危机预警及危机管理能力。


3. 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3.1 公司概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规模、分支机构等;

3.2 投标公司资质文件清单(请见附件1)、招募申请表(请见附件2)、投标授权书(请见附件3)、参加招标项目承诺书(请见附件4):请如实填写公司相关信息,请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3.3 公司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它证明材料;上两个年度审计报告 (其中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注:以上内容请提供复印件;以上所有文件都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3.4 公司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管理层机构及人员介绍,策略、创意、活动策划专业人员介绍(数量、工作年限、资质等),外籍专家人员介绍(数量、工作年限、资质等)。(注:必须提供近半年为上述人员正常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3.5 目前服务客户情况:为大型汽车品牌客户服务的情况(服务时间、服务范围,并在不违反法律,不违反与该客户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提供合同为证);

3.6 近2年项目作品:近2年已执行的车型广告代理方案(数量、清单及简介)、近2年车型活动策划及执行方案(数量、清单及简介),近2年广告方案获奖情况(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近2年整合传播成功案例等。

     针对3.4-3.6,除书面资料外,还请自行录制公司情况、核心人员、历史业绩介绍短片存在优盘里一并提供,时间以10分钟为限。

     上述资料和信息必须属实。如查明有虚假资料和信息,将取消其报名资格。以上材料请尽量提供中日双语,视频文件请配上日文备注。

     FTMS会对投标公司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按得分高低排序,前5名内的公司有资格参加此次投标。


4. 招募流程:

4.1 在FTMS官网公布招募公告;

4.2 接收报名公司资料;

4.3 相关资料筛选评审;

4.4 如提交资料初审通过,将通知该公司下一步工作。

      符合招募标准且有意愿参与的公司请将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资料简装版(密封处加盖公司公章)在北京时间2017年7月20日18:00点前邮寄至FTMS,寄出时间以快递寄出时的当地邮戳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资料视为无效。另请以邮件形式通知快递邮寄时间和单号,以备查档所需。

      具体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下面内容:

      邮递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北京环球金融中心西楼3F

                       车型战略室王鹏程收 邮编:100020

      联系方式:王鹏程:010-59529751

                       Email:wangpengcheng@ftms.com.cn


5. 其他事项:

5.1 以上公告为招募公告;

5.2 FTMS将从报名的公司中选择符合相关资质标准的广告公司参加招标,获得参与招标资格的公司需要与FTMS签订保密协议。

5.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所有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3日

恭喜您,预约成功

预约时间
07月09日 19:00

感谢您的参与,我们将会在24小时之内安排客服人员与您联系。 如有疑问,请咨询 400-810-1210

隐私政策
一汽丰田顾客个人信息保护基本方针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丰田销售”)、一汽丰田销售认定的经销商(以下简称 “一汽丰田经销商”)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其各自的母公司、车辆的制造公司及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将“一汽丰田销售”、“一汽丰田经销商”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统称为“一汽丰田”)认为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妥善处理顾客个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邮箱地址等 能够识别顾客个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的信息(以下简称“个人信息”),是企业重要的社会责任。基于此,“一汽丰田”制定了如下的保护个人信息基本方针。
1.个人信息的取得
1)“一汽丰田”于以下情形取得个人信息:
① 销售产品、提供服务时取得的个人信息;
② 为了提供问询对应等取得的个人信息(包括使用来电显示取得的联系方式);
③ 实施各项调查(包括“一汽丰田”委托外部公司实施的)时取得的个人信息;
④ “一汽丰田”取得的其他个人信息。
2)“一汽丰田”将在取得顾客的同意后,取得其个人信息。
2.个人信息的处理
1)关于个人信息的使用
“一汽丰田”根据前述第1.条规定取得的个人信息,将仅在“一汽丰田”内部根据需要进行共享,并且仅为以下目的或其他合法、正当的目的使用:
① 与顾客进行的交易;
② 商品及服务的企划、开发、改善;
③ 发送与“一汽丰田”的产品、服务、宣传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汽车、保险等)相关的信息或通知;
(但在未取得顾客同意的情况下,我们不会发送商业性目的的上述信息或通知)
④ 在产品企划、开发或提高服务质量及顾客满意度等方面,实施的各项调查;
⑤ 顾客问询、联系“一汽丰田经销商”及丰田顾客服务中心时,进行迅速的对应;
⑥ 根据法律规定或政府机关、法院、调解机构、仲裁机构等的通知、指导等而采取的对应;
⑦ 其他取得个人信息时所明示的使用目的。
2)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一汽丰田”根据前述第1.条规定取得的个人信息,在未取得顾客同意的情况下,不会向第三方提供或出售。但是,为了实现上述使用目的,在必要的范围内,会提供给业务受托方。于此情形下,“一汽丰田”会要求业务受托方妥当处理“一汽丰田”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并进行妥善管理。
3)妥善管理个人信息
为了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防止不正当接触个人信息,防止个人信息丢失、损坏、被篡改、泄露等,“一汽丰田”采取了妥善的安全措施,并且将在因前述事由导致事故后采取救济措施。
3.问询等
关于个人信息的相关问询,请就近联系“一汽丰田经销商”或“一汽丰田顾客服务中心”。“一汽丰田”将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进行妥善处理。
·关于就近的“一汽丰田经销商”
【http://www.ftms.com.cn/buy/dealer/index.php】
·“一汽丰田顾客服务中心”
【电话:800-810-1210,400-810-1210】
4.遵纪守法与改善
“一汽丰田”将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并为了妥善处理个人信息而进行持续性的改善,并会将改善内容随时体现在本基本方针中。